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 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农业大学超算平台( 以下简称“超算平台”)的建设和管理,充分发挥超算平台的科研服务和计算能力,依据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相关规定,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 超算平台是学校统一规划建设的校级公共实验平台,为全校的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服务管理和学科发展提供公共的科学计算服务,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
第三条 本细则适用于校内外各类用户,优先面向校内用户提供服务。

第二章 组织机构

第四条 学校超算平台由遵循“资源共享、开放合作、服务创新、安全高效”的基本原则。由网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规划、建设,超算中心负责管理运行,包括用户对接、技术服务、设备管理与运维、平台管理和建设、资源合理分配等。

第三章 开放原则

第五条 超算平台只对教职工开放,导师对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具有指导和管理责任。未经许可不允许院系或课题组自行建立超算平台。

第六条 坚持面向重点和广泛受益原则。平台为全校学科服务,优先保证对高性能计算需求强烈的用户使用,特别是冲击国际前沿水平的、涉及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或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应用的国家级课题。

第七条 超算平台设备实行有偿使用,按照收支两 条线管理,服务收入交校财务处统一管理、单独核算。

第八条 坚持成果奖励原则。利用超算平台计算资源取得的科研成果,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奖励。

第四章 资费管理

第九条 超算平台实行预收费方式。

第十条 开放服务收入分为校内收费和校外收费。校内收费采取内部转账方式,校外收费采取对公转账方式,通过学校财务统一收取。收费标准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收费标准执行。

第五章 安全管理

第十一条 禁止利用超算平台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,一经发现将永久停止其平台使用权限,情节严重者,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
第十二条 禁止在超算平台上存储和计算任何形式的涉密信息,用户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各项法律规定。

第十三条 禁止利用超算平台制造和传播恶意程序,一经发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第十四条 禁止擅自转让、出借超算账号,用户须对自己的账号、作业和结果的安全负责,防止发生数据损坏、丢失和泄密的问题。

第十五条 平台禁止随意访问外网,可按照平台要求,在登录节点(可访问外网)在线安装、升级软件。

第六章 成果标注

第十六条 用户须按照要求提交《用户成果报告》,申报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成果,以备建档。超算中心有权引用用户《用户成果报告》中的内容。

第十七条 用户在发布科研成果或发表论文时,应标注“本论 文 / 课 题 / 项目 得 到 山 东 农业 大 学 超 级 计 算 中 心 支 持( Supported by High Performance Computing Center,Shandong Agricultural University)”。   

第七章 成果奖励

第十八条 对在已发表论文中公开致谢的用户给予奖励机时。

第十九条 《山东农业大学超算中心成果奖励办法》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批准后实施。

第八章 其他

第二十条 《山东农业大学超算平台管理办法》由超级计算中心负责解释。

第九章 联系方式

联系方式

电话:0538-8246188  

高性能计算QQ群:598119980/763580603

平台登录门户:https://hpc.sdau.edu.cn

中心网站:https:super.sdau.edu.cn
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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